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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电子内镜(胃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24-05-09 PM 03:42
点击数 :
636
项目概况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电子内镜(胃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5203-2024-01239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电子内镜(胃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电子内镜(胃肠)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6,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可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行拟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电子内镜(胃肠)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电子内镜(胃肠)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资格审查时,由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甄别。信用信息记录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以网页打印稿形式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记录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按照《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履约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财采【2024】10号)的要求,对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为设备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设备经营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中兴街中段 联系方式:0663-3444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和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揭东区兴源路 联系方式:0663-8393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663-8393885 |